口头威胁恐吓他人属于什么罪
一、口头威胁恐吓他人属于什么罪
口头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可能涉及的:
一是罪。如果行为人多次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恐吓他人的;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情形,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或者。
二是罪。若以威胁恐吓的方法,迫使他人交出财物,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若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可能违反法,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口头威胁他人构成什么罪名需要证据吗
口头威胁他人,一般不直接构成犯罪,但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若情节较重,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口头威胁可能构成犯罪,比如通过口头威胁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或多次实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意图实施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可能涉嫌相应犯罪的预备犯。
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处理此类事件都需要证据。证据对于认定口头威胁行为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至关重要。证据类型包括:证言,即在场人员对威胁行为的描述;视听资料,如现场录音、录像等能直接反映威胁情况;当事人陈述,即受害者对威胁经过的详细说明等。有充分证据,执法机关才能准确认定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处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口头威胁还打人了算不算恐吓罪
在我国中,并没有“恐吓罪”这一具体罪名,但口头威胁并打人的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责任认定,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若口头威胁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若行为人通过口头威胁、打人等行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破坏社会秩序,可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其二,打人行为本身若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构成。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若未达到轻伤程度,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罚款等处罚。
总之,口头威胁还打人的行为需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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