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是什么罪
一、是什么罪
在我国,对普通的卖淫嫖娼行为并不视为刑事犯罪,仅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论处。
组织或强迫他人进行性交易的,即构成刑法中的“组织卖淫罪”或“强迫卖淫罪”,可判处五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的,依照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卖淫嫖娼怎么询问
大家都知道啊,公安民警接到举报,说有人涉嫌卖淫嫖娼,把他们叫到警察局来之后呢,就要赶紧进行询问调查啦。
不过这个时间可不能太长哦,规定就是不能超过24个小时。
这是因为呢,民警要尽快了解情况,搜集证据,才能更好地处理这些违法行为嘛。
如果经过仔细查问、搜集证据后发现,有一方是出于赚钱的目的,自愿跟别人发生性关系的,而另一方则是用钱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去勾搭卖淫女,那么这就被认定为卖淫嫖娼了。
在询问调查的时候呢,民警会很细心地把双方分开来询问、调查,这样做是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案情,找到更多的证据,然后才能对违法的人进行惩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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