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担保人该怎么办
担保人在债务人欠钱不还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具体应根据担保类型等情况来确定应对措施。
当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担保人需要谨慎对待并采取适当行动。首先要明确所承担的担保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并未能获得清偿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或者保证人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则担保人不能行使该权利。
若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时,担保人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和债权人的诉求。
无论哪种担保类型,担保人都应该尽量督促债务人还款,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同时,担保人还需注意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等问题,避免因超过期限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在必要时,担保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担保人可以向法院。
此外,担保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作出决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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