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归谁所有怎么办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归一方所有,也可能为双方共有。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影响因素和分析。
出资情况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一方全额出资购买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通常会倾向于认定为该方所有。但如果另一方能证明自己对购房有实质性贡献,比如共同出资、偿还贷款、参与装修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
房产登记情况也有关键作用。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当然意味着房产就完全归其所有。如果有证据表明双方有共同购买、使用、管理房产的意愿和行为,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可能认定为共有。
同居双方的约定也会产生影响。如果双方曾就房产归属有明确书面或口头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一般会按照约定执行。
在处理同居期间房产归属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判定。同居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尽量避免纠纷:一是在购房时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和份额;二是保留好出资、还款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总之,同居期间购买房产的归属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确定归谁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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