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属于什么部门负责
燃气安全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共同负责。
燃气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来说,以下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对燃气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等。 城市管理部门:在一些地区,可能承担着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监管职责。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燃气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燃气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火灾扑救等工作。 此外,燃气经营企业自身也肩负着重大责任,要做好燃气设施的维护、检测,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和指导等工作。同时,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也可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燃气安全的相关工作。总之,燃气安全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各司其职,共同保障燃气的安全供应和使用。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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