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享有什么权利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多项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首先,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所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知情权意味着消费者有知晓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成分、性能、有效期等。商家有义务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不得隐瞒或虚假宣传。
自主选择权让消费者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不受强制或不合理干涉。
公平交易权保证消费者在交易中获得公平的待遇,价格合理、计量准确、质量合格。
求偿权在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有权依法获得。
结社权允许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获得知识权使消费者有获取消费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权利,以便更好地进行消费决策和维护自身权益。
受尊重权强调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应得到尊重。
监督权则赋予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总之,这些权利共同保障了消费者在市场中的合法地位和权益,促进了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的形成。消费者应当了解并积极维护自己的这些权利,以确保自身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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