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有哪些可以分割的
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在过程中,以下这些财产通常是可以进行分割的。首先是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各类收入,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这些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共同经营的企业盈利、投资股票或房产的增值部分等。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一方因著作权、专利权等获得的经济利益也应纳入分割范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若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可分割财产。还有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重大资产。另外,婚姻期间的存款、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同样可以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进行公正裁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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