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决
男方家暴离婚时,彩礼钱的判决通常会综合多种因素来考虑,一般不会单纯因其有家暴行为就直接判定彩礼的归属。
在男方存在家暴行为而导致的情况下,对于彩礼钱的判决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彩礼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法院会审查双方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么彩礼一般不会全额退还,可能会根据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男方的家暴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过错因素,对彩礼的返还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很短,且男方有家暴行为,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适当减少彩礼的返还数额。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彩礼是需要返还的。但男方家暴这一情节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对返还数额的判定。
还会考虑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合理支出,那么在返还时也会相应扣除这部分。
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男方家暴离婚时彩礼钱就一定如何判决,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由法院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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