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外债离婚怎么处理好
夫妻之间的外债在离婚时,一般根据外债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
在处理夫妻时外债的问题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判断其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例如,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子女教育费等;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而个人债务通常是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产生的债务等。这些债务应由该方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在确定债务性质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承担方式。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在诉讼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认定债务的性质和承担主体。
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如果债权人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另一方在偿还后可以依据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总之,在处理夫妻之间外债问题时,要依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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