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诉期怎么算的
债务追诉期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债务追诉期在法律上称为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债务纠纷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非常关键。通常情况下,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到期且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比如,双方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从该日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应当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则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并给予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实践中,债权人应当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果确实接近或超过诉讼时效,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补救,如与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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