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咬伤人如何判责?
饲养动物咬伤人的判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存在特定情形,责任可能会有所不同。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无论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存在以下一些特殊情况: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被侵权人故意挑逗、刺激动物导致被咬。 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没有上述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 如果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具体的判责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动物的种类、饲养环境、管理措施、伤害的严重程度、双方的过错程度等,以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和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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