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医方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过错,但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后果而引发的纠纷。
无过失医疗纠纷是医疗纠纷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规范和常规等进行操作,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可能由于患者自身的特殊体质、疾病的自然转归、现有医疗技术水平的局限性等非医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了患者出现了不理想的医疗后果,如病情加重、出现新的并发症甚至死亡等。这些后果引发了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例如,某些患者可能存在罕见的药物过敏反应,尽管医方在用药前进行了常规的询问和皮试等操作,但仍无法完全避免这种特殊情况的发生。或者在一些疑难病症的治疗中,即使医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运用了当时**的医疗技术,但疾病的发展仍超出了预期,导致了不良后果。
无过失医疗纠纷的处理相对较为复杂。一方面,医疗机构需要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解释说明,使其了解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另一方面,患者或其家属也需要理性对待,认识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在解决这类纠纷时,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以明确责任和原因。同时,医患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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