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很多人搞错了,这3个关键点你必须知道!
看中了一套心仪的房子,和卖家签了合同、交了定金,甚至开始准备贷款,结果突然被告知——房子已经被别人“合法”买走了?你懵了,合同不是白纸黑字写的吗?怎么就不算数了?
别急,这背后很可能就涉及一个专业但又常被忽视的法律概念:预告登记。
那预告登记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普通的合同备案、网签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它能“锁住”房子,防止一房多卖?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个问题掰开揉碎,给你讲清楚。
预告登记,不是“预告”,而是“法律锁定”
很多人一听“预告”两个字,以为就是提前通知一下,我准备买这套房了,先预告大家一声”,错!预告登记不是通知,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物权保障措施。
预告登记就是买房人为了防止卖家“反悔”或“一房多卖”,提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把自己的“购买权利”在法律上“挂个号”,一旦登记成功,哪怕房产证还没到手,这套房子也不能随便被别人买走或抵押。
举个例子:
小王看中一套二手房,和房主签了购房合同,付了30万定金,但他担心房主转头又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小王马上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预告登记。
从那一刻起,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就被“冻结”了——除非小王同意,否则房主不能过户给第三人,也不能拿去抵押贷款,这就相当于给房子贴上了“已预定,勿动”的法律标签。
预告登记 ≠ 网签备案,别再混淆了!
很多人把“网签备案”当成预告登记,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网签备案:是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行政管理手段,主要是防止开发商或中介私下操作,让交易更透明,但它不产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哪怕你网签了,别人还是可能通过正式登记把房子买走。
预告登记: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物权保护制度,一旦完成,就具有排他性,能真正阻止一房多卖。
关键区别在于:预告登记能对抗第三人,网签不能。
如果你买了期房或者二手房,光签合同、做网签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尽快去办预告登记,才能真正“锁住”你的房子。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 商品房预售:你买的是期房,开发商还没交房,但你想提前锁定产权;
- 二手房买卖:你和卖家签了合同,但还没过户;
- 房屋抵押贷款:银行要给你放贷,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银行可以做抵押权预告登记;
- 法院查封前的权利保障:如果你担心房子被查封,也可以提前登记。
特别提醒:预告登记不是永久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预告登记后,如果90天内没有申请正式过户,预告登记就会失效,千万别以为登记完就万事大吉,后续的过户手续必须抓紧!
建议参考:如何安全地使用预告登记?
- 签合同后立即申请:不要拖!越早办预告登记,风险越小。
- 确认登记机构:一般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带上合同、身份证、购房发票等材料。
- 保留凭证:办好后一定要拿到《预告登记证明》,这是你的“法律护身符”。
- 90天内完成过户:别忘了时间限制,否则前功尽弃。
- 咨询专业律师:尤其是大额房产交易,建议请律师全程把关,避免踩坑。
相关法条依据(权威出处,建议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买卖、抵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说白了,就是你还没拿到房产证之前,法律给你的一把“保护锁”,它不华丽,不张扬,但关键时刻能救你于水火——避免一房多卖、防止抵押骗贷、保障交易安全。
很多人觉得买房只要合同签了、钱付了就稳了,殊不知在正式过户前,风险一直存在。预告登记,就是那个让你安心的“法律保险”。
下次买房,别只盯着价格和户型,一定要问一句:预告登记办了吗?
这一步,可能比砍价十万元还重要。
合同保护的是“人”,预告登记保护的是“房”。
房在,你在;房丢,你哭都来不及。
——来自一位不愿看到客户吃亏的“较真”律师
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很多人搞错了,这3个关键点你必须知道!,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