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由谁担任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仍然是其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在学生在校期间,虽然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但父母的监护职责并未转移给学校。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但这并不等同于监护职责。
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包括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其受教育权、保护其人身安全和健康等。在学生在校期间,父母仍需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与学校保持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情况。
学校则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时,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监护不力时,可能需要依法指定其他监护人。例如,父母因长期外出、患病等原因无法照顾孩子,或者父母存在虐待、遗弃等行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担任监护人。
总之,学生在校期间,父母仍是其监护人,学校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两者应当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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