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是否需要负责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可能需要负责。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保障顾客在其场所内的安全。如果顾客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是否需要负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湿滑没有及时清理或设置警示标志,照明不足等,导致顾客滑倒摔伤,那么商场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商场有责任确保其场所内的设施设备安全、环境整洁,以避免顾客遭受意外伤害。
顾客自身的行为也会影响责任的认定。如果顾客在商场内没有注意自身安全,比如奔跑、打闹或者穿着不合适的鞋子等,导致滑倒摔伤,那么顾客自身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证据的收集也非常重要。如果发生滑倒摔伤事故,顾客应及时拍照留存现场证据,包括地面状况、周围环境等。同时,要及时寻求商场工作人员的帮助,并要求其记录事故情况。如果伤势较重,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
在确定商场的责任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商场的过错程度、顾客的自身行为以及损害后果等因素。如果商场需要承担责任,其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总之,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后,商场是否需要负责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顾客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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