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办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结婚证丢了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或者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方式来办理。
当证丢失需要办理手续时,有以下几种途径和方式。如果时间和条件允许,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然后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办理。
如果不想补办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另外,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其他的相关材料,比如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手续是一个较为严肃和重要的事情,需要双方认真对待。在这个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且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对具体的操作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信息。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确保离婚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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