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砸坏汽车由谁来负责
高空抛物砸坏汽车,一般由抛物者承担责任。如果无法确定具体抛物者,可能由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当高空抛物砸坏汽车时,首先要确定具体的抛物者。如果能够明确找到抛物者,那么毫无疑问,该抛物者需要对汽车的损坏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基于侵权责任的基本原理,即谁实施了侵权行为,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很多情况下,可能很难确切地找出具体的抛物者。这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要对汽车的损害给予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考量,旨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建筑物的使用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建筑物的管理人,比如物业公司等,也应当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没有尽到义务,例如没有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提示等,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总之,高空抛物砸坏汽车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无论是抛物者还是建筑物使用人、管理人等,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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