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果下来多久必须给钱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按照裁决书规定的期限给钱。
仲裁结果下来后,给钱的时间取决于仲裁裁决书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仲裁裁决书会明确规定败诉方应在多长时间内履行支付义务。
通常情况下,裁决书会要求败诉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这个期限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可能是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
如果败诉方未能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胜诉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追讨款项。可以向败诉方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如果败诉方仍然拒绝支付,胜诉方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胜诉方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败诉方未履行仲裁裁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败诉方的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等,以确保胜诉方能够获得应得的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仲裁机构和仲裁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程序。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当事人仔细阅读仲裁裁决书,并咨询专业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仲裁裁决的执行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可以提高追讨款项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二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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