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离婚分开几年能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无法达成协议时,通过向法院来解决。
关于因分居而离婚的情况,法律规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且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分居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或者中间有和好又分居的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符合该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分居满二年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同时,即使分居满二年,也不必然会判决离婚,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无和好可能等。如果仅有分居的事实,而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法院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是一件严肃且对当事人影响重大的事情,在决定是否离婚以及选择何种方式离婚时,当事人应该慎重考虑,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