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两费是什么意思
“一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一税两费”具体来说,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它的作用主要是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目的是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
这些税费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经济调控以及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资源税有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促进资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城市维护建设税保障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则为教育事业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
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和缴纳“一税两费”,以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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