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买房落户社保要求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需连续缴纳 5 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而落户则有多种方式及相应社保要求。
对于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 5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这里的社保要求必须是连续缴纳,中间不能有中断。
而关于落户,上海有多种落户政策和途径,不同方式对社保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比如居转户,要求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7 年,并在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 7 年等。人才引进落户,对社保基数通常也有一定要求。留学生落户,则需要在回国后 2 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保等。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的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因此,外地人在计划在上海买房落户时,要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自己符合相应的要求。社保缴纳情况是一个重要的审核因素,应确保其真实、合规,避免出现违规操作导致的不良后果。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房产中介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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