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假离婚真逃债怎么办理
如果遇到欠债人假离婚真逃债的情况,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发现欠债人存在假真逃债的行为时,以下是一些可以考虑采取的措施。
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这可能包括他们离婚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关于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部分,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分配,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还可以收集他们在离婚前后的经济往来、生活状态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其离婚并非真实的感情破裂,而是为了逃债。
及时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阐明欠债人的这种行为,要求法院认定其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条款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将其原本转移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同时,要关注欠债人的财产动向。即使他们通过假离婚转移了部分财产,但可能还有其他未被转移的财产,或者后续获得的财产,都可以作为执行的对象。
也可以考虑申请财产保全。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对欠债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防止其进一步转移财产,确保将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不要采取过激或非法的手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专业充分沟通,制定合理的策略,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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