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同意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双方同意办理手续,需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主要包括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等步骤。
当双方都同意时,办理手续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双方要共同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份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认真对待和填写。
接下来,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前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且符合双方的意愿;二是要带齐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证、户口本等;三是要遵守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和程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如果双方能够顺利完成上述步骤,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依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发放离婚证,从而正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双方在做出决定前应当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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