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对方不还怎么起诉他
当欠款对方不还时,可以通过准备相关证据、书写起诉状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遇到欠款对方不还的情况,要他,具体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要确定有明确的被告,即知道对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欠款金额的证据。这些证据非常重要,是支持诉讼请求的关键。
书写。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如果有约定管辖的,则按约定。
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被告需进行答辩。
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以免影响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代理诉讼,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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