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退票扣手续费怎么算
高铁退票手续费根据退票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高铁退票扣手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在开车前 8 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 48 小时以上的按票价 5%计,24 小时以上、不足 48 小时的按票价 10%计,不足 24 小时的按票价 20%计。开车前 48 小时~8 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 8 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 8 天前退票的,仍核收 5%的退票费。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上述计算的尾数以 5 角为单位,尾数小于 2.5 角的舍去、2.5 角及以上且小于 7.5 角的计为 5 角、7.5 角及以上的进为 1 元。退票费最低按 2 元计收。
需要注意的是,在退票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通常可以通过网络购票平台、火车站售票窗口等渠道办理退票手续。如果是在第三方购票平台购买的车票,可能需要遵循该平台的具体退票规则和流程。同时,不同车次、铁路局等可能在具体执行上会有细微差别,建议在退票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乘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行程,尽量减少退票带来的手续费损失。
法律依据:《铁路法》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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