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给人担保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怎么办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4-19)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如果因给人担保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应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如督促被担保人履行义务、与债权人协商、提出执行异议等。

当担保人因担保行为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时,这无疑会对其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首先要做的是,明确被列入黑名单的具体原因和情况。可以尝试与被担保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应尽的责任,以消除导致列入黑名单的根源。

同时,担保人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某种解决方案,比如重新制定还款计划或其他替代方式。如果担保人认为自己被错误地列入了失信黑名单,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的情况,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执行异议,要求重新审查和纠正。

在这个过程中,担保人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包括担保合同、与被担保人及债权人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担保人还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担保人需要认识到,担保是一项具有法律责任的行为,在做出担保决定之前,应该充分评估风险和自身的承受能力。一旦出现问题,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来解决,以尽量减少对自己的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718130.html

给人担保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怎么办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