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在丈夫有外遇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通常会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定,一般不会单纯因为外遇这一因素而导致财产完全倾向于无过错方,但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当丈夫有外遇导致时,财产的判决会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法院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包括婚姻期间双方取得的各种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
虽然外遇是一种过错行为,但并非直接决定财产分割的唯一因素。法院会全面考虑以下情况: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包括经济贡献和家务劳动等;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需求;婚姻的存续时间等。
然而,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产的分配。如果外遇行为情节严重,对无过错方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一定的倾斜,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会净身出户。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法院通常也会尊重和认可该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财产的分配方式。
总之,在丈夫有外遇离婚的案件中,财产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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