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结,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
劳动仲裁的时间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首先,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接下来进入仲裁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的审理期限,一般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结。但是,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如果期满,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对于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总之,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总体来说,仲裁委员会会依法依规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