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抚养费怎么举证
追讨抚养费举证时,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对方收入证明、子女实际花销的证据等。
在追讨抚养费的过程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举证要点和证据类型:
子女的出生证明是关键证据之一,它能明确证明亲子关系。
如果是通过协议约定抚养费的,那么离婚协议就是重要证据,用以证明对方应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及具体金额等内容。若是经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的,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对方的收入情况,需要尽力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以确定其支付能力。
证明子女实际花销的证据也不可或缺,如学费收据、医疗费发票、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
还可以收集一些辅助证据,比如与对方沟通抚养费事宜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反映对方态度和情况。
如果对方存在故意隐匿或转移财产以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行为,相关的财产线索和证据也应准备好。
在举证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证据,尽可能全面地证明自己的主张,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只有充分的举证,才能让法院更准确地了解案件事实,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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