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记录可以当业主委员吗
一、有犯罪记录可以当业主委员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应当由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烈并且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业主来担任。
同时,业主会主任以及副主任则需要从业主委员会成员之中通过民主程序进行推选产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的规定中并未涉及到对曾经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主任职务的任何限制。
因此,即使某些业主曾因违反社会治安而受到治安拘留等处罚,他们仍然可以参与业主大会的选举活动,甚至有可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和当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会选举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的人除外。
二、业主能否委托家属代表行业委员会选举权被委托人有权被选举吗
在通常情形之下,受托人并不具备参与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因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系由广大业主直接选出并赋予权力,从而代表业主执行业主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能。
然而,受托人仅为业主的代理者,并不享有业主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再者,业主委员会委员肩负着代表业主管理与维护社区公共事务的重任,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业主代表性以及公众信任度。
倘若受托人参与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恐将引发业主们的质疑与不满,甚至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发生。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业主在进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时,应亲自参与投票或委托值得信赖的业主代表代为投票。
同时,在选择受托人时,业主亦应对其身份背景有充分了解,以防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三、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收入的钱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严格规定,小区公共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共享具有极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由于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的集体财产,因此每位业主都应对这些公共区域拥有使用权以及收益权,这是无可争议的法理性权益。
对于物业管理通过利用业主已共有的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的运营成本之后,剩余部分必须全数纳入全体业主的共享范围之内。
而面对建筑物内除各业主专用部分之外的公共区域,所有业主都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需相应承担责任;任何业主都不能借故弃权而逃避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
当业主出售房屋时,他对于共同部分的共享利益及共同管理职责也将随之一并转让给下一位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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