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俩名词儿,看起来挺像,其实还是有不少区别滴。
首先,它们两个针对的犯罪客体就不太一样。
危险驾驶罪主要是影响到公共道路交通安全这块儿,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目标可不止于此,它的触角涉及到了各个角落的公共安全问题。
再者,这个危险性的大小也有所不同。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造成的危险性更像是一种抽象概念,看不见摸不着;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人的行为则会引发实质上的风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那种。
最后,这个危险程度大小也是不一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所做的事情,虽然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但是这种威胁的严重程度远远不及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人所带来的危险那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公共安全罪量刑规定多少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众安全"这个,其实就是那种故意用放火啦、决水啦、爆炸啦、还有扔东西砸人等可能会威胁到大家安全的危险行为。
要立案的话,需要符合这几个条件:首先得看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得是故意为之,最后即使没有引发什么大问题,只要是对公众安全有所威胁的行为,那也算是犯法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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