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债权人能放弃连带保证吗

合飞律师2周前 (04-18)普法百科1
法律解析:

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保证。

连带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法律上,债权人有权利自主决定如何行使其债权,包括是否放弃对连带保证人的权利主张。

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可能基于多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了新的协议或安排,使得债权人认为不再需要连带保证人的保障。另一方面,债权人也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认为继续追究连带保证人的责任并不符合其整体利益。

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并非毫无限制。债权人的放弃行为必须是明确的、自愿的,不能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影响下作出的。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后,不能再反悔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责任,除非连带保证人自愿重新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可能会对其他相关方产生影响。例如,对于债务人来说,可能会减轻其债务负担,但同时也可能使其失去连带保证人的额外保障。对于其他可能对债务承担责任的第三方来说,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可能会改变整个债务关系的格局。

在实践中,债权人在决定是否放弃连带保证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放弃保证对其他相关方的影响等。同时,债权人也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债权人有权放弃连带保证,但需要谨慎考虑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706807.html

债权人能放弃连带保证吗的相关文章

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意思,连带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会遇到一些法律益被他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如何主张连带保证责任,什么是连带进行了解答,希望解答您的问题。下面随着小编...

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后如何追偿,连带责任怎么追偿

连带可以追偿。因为我国对于连带的规定是一个连带债权关系中,每一个他都有必须偿还债权人全部务的义务,但是实际上的务又不是一个所产生的,所以当其中一个还完之后,他可以找其他的进行追偿。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 有连带可以追偿? 连带债...

连带保证人连带债人吗

一、连带保证人连带债人吗 在法律领域中,连带保证人连带债这两个概念常常被提及。那么,连带保证人究竟是否为连带债呢? 从本质上来说,连带保证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连带债的特征。连带保证人是指在不履行务时,由其与共同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这意味着,当务到期而...

连带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连带债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护自己的合法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债权人如何实现连带保人权利,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连带债连带保证人的区别

法律解析: 连带债连带保证人主要区别在于产生依据、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 连带债是指对同一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多个。其产生通常基于共同的法律关系,如共同侵、合伙务等。连带债之间对内可存在按份责任,但对外均需对全部务承担清偿责任。 连带保证人则是基于保证合...

民法典中放弃连带债之一

一、民法典中放弃连带债之一 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务对承担的,可以只要求其中一个偿还务,而偿还务后,可以向其他追偿。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七条 【按份责任】二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

抚养义务能放弃吗,能放弃抚养义务

一、抚养义务能放弃吗,能放弃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不能放弃。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层面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是法律赋予父母的责任,不允许随意放弃。 从子女障角度讲,未成年在生理、心理和...

债权人能放弃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的诉

债权人能放弃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的诉 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在主合同规定的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履行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因此,可以看出,保证人之间并非必要、不可分之诉,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若干保证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