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是不是特殊侵权责任行为
过错推定属于特殊侵权责任行为。
特殊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过错推定是特殊侵权责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
过错推定原则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法律规定由行为人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受害人无需对行为人的过错进行举证**,而是由法律直接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往往难以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例如,在建筑物等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法律通常推定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存在过错,除非他们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过错推定与一般的过错责任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使得受害人更容易获得。同时,也对行为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更加谨慎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以避免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过错推定是特殊侵权责任行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它对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