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来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在处理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孩子的年龄是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基于对婴幼儿成长的特殊需求考虑。但如果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恶习等,也可能会判给父亲。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也是关键因素。包括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孩子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会被尊重,但也要结合其年龄和认知能力进行判断。同时,法院还会考虑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关系等因素。
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固定模式,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离婚对孩子已经是一种伤害,父母双方应该尽可能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抚养权问题,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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