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在深圳办理异地离婚手续,一般有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根据具体情况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来看看协议。如果夫妻双方户籍都不在深圳,是不能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但若其中一方户籍在深圳,那么双方可以一同前往该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的案件,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的话,可以向深圳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证据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方式,离婚都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双方应该慎重考虑。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妥善处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避免因离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如果对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离婚手续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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