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也没钱赔怎么办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没钱赔偿,可能会采取一些其他措施,如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也可能会等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当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确实没有钱来时,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情况。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经过严格审查后,确认被执行人当前确实没有足够的财产履行赔偿义务,那么法院可能会采取一系列后续措施。
一方面,法院可能会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例如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入住高档酒店等。这是为了对被执行人形成一定的压力和约束。同时,被执行人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对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诸多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在信贷、招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法院并不会就此放弃执行。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了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法院将会及时恢复执行程序,继续追讨赔偿款项。在一些情况下,被执行人也可能通过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分期赔偿等新的协议安排,以缓解当前的困境。
在整个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也需要保持与法院的密切沟通,及时提供可能的财产线索等信息,协助法院更好地开展执行工作。同时,申请执行人也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和心理准备,因为执行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复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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