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致死罪是什么罪名
遗弃致死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导致被扶养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遗弃致死罪在刑法中属于遗弃罪的加重情节。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当这种遗弃行为进一步导致被扶养人死亡时,就构成了遗弃致死罪。该罪名强调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负有扶养义务,却故意不履行,并且这种不履行的行为最终造成了被扶养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遗弃致死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要明确行为人是否确实负有扶养义务,这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义务,如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等,也包括特定情况下其他人所负有的扶养义务。要考察遗弃行为的具体表现,如是否将被扶养人置于危险境地、是否长期不提供生活必需品等。还要确定被扶养人的死亡与遗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遗弃致死罪的刑罚相对较重,这是因为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较大。这种犯罪不仅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也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维护社会的扶养秩序和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是法律的重要职责,对于遗弃致死罪的惩处正是这种职责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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