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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双方买房怎么写名

合飞律师2周前 (04-18)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未婚双方买房写名可以协商确定,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也可以写双方名字,还可以约定具体份额。

未婚双方共同买房,在房屋产权登记上有多种选择和考虑因素。如果双方都有出资且意愿平等共有房产,可以选择将两人的名字都写上,这样在法律上双方对房屋享有同等的权益。如果一方出资较多或者双方协商好由一方拥有较大份额,那么可以在房产证上明确各自所占的份额。也可以只写其中一方的名字,但这可能会在日后产生一些潜在问题,比如未登记名字的一方在房产处置等方面可能会面临一定限制。

在决定如何写名时,需要慎重考虑并进行充分沟通。因为这涉及到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房产的增值、分割、出售等。同时,还应该明确双方的出资情况,并保留好相关的出资凭证,以备不时之需。另外,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可以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对房屋的归属、使用、处置等方面进行详细约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权益,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总之,未婚双方买房写名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做出合适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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