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怎么起诉对方
协议离婚不成,起诉对方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审理等步骤。
当协议无法达成时,想要对方,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证、子女出生证明(若有子女)、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流水等)。起诉状要明确写出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到被告住所地的。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受理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会依法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如果对法律和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依法依规进行诉讼。离婚诉讼可能会对当事人的生活和心理产生较大影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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