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岁半孩子归谁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一岁半的孩子归母亲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年幼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首要原则。一岁半的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从孩子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角度来看,母亲往往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和关爱,所以此时孩子判给母亲的概率相对较高。但这也并非绝对,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母亲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如果母亲存在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经济困难无法保障孩子基本生活、有严重的不良行为等,那么父亲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父母双方的意愿也会被考虑在内,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且协商结果符合孩子的利益,法院通常也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从孩子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权衡。总之,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相对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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