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什么意思
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具有区别商品来源显著特征的商品名称。
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
其具有以下特点和意义:
特有性。该名称不能是通用的商品名称,比如“手机”“电脑”等通用词汇就不能作为特有名称。
知名度。商品需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广大消费者所知晓。
它的重要作用在于:
一是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名称,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维护自身的商业信誉和市场竞争优势。
二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特有名称准确识别商品来源,确保购买到自己期望的商品。
在法律保护方面,我国法律对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给予保护,禁止他人仿冒。如果他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总之,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对于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法律依据:《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本规定所称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
本规定所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但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包装,是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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