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孩子抚养权都要哪些证据材料呢
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多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己方抚养能力的证据、子女意愿的证据等。
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以下这些证据材料往往具有重要作用。
关于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很关键。比如子女一直以来主要由哪方照顾、生活起居的安排等情况。可以提供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邻居的证言等,以证明自己与孩子有着稳定且密切的生活联系。
展现己方抚养能力的证据也必不可少。例如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物质生活的证明,工作的稳定性等。还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品德素质等方面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和引导。
孩子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被考虑。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且有表达意愿的能力,其意愿的相关证据,如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哪方生活的书面材料或录音等,可能会对抚养权的归属产生影响。
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也可能有帮助。如果对方存在不良生活习惯,如赌博、酗酒、家暴等,或者工作极其不稳定、经常出差等情况的证据,这些都可能成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力支撑。
总之,收集全面且有力的证据材料,能够更好地为争取孩子抚养权增加胜算。但具体案件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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