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起诉两次离婚对方故意缺席怎么处理

合飞律师2周前 (04-17)普法百科1
法律解析:

如果起诉两次离婚对方故意缺席,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

在中,当一方故意缺席时,这确实会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的复杂性。但法院通常有相应的程序和措施来保障诉讼的进行。法院会审查对方缺席的原因。如果确实是故意逃避诉讼,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通过在特定的媒体或场所发布公告,将诉讼相关信息告知对方。在公告期满后,即使对方仍然未到庭,法院也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请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裁决。当然,由于对方缺席,可能会导致一些事实难以查清,此时法院会更加审慎地审查证据和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对方故意缺席,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就一定能够获得离婚判决。法院仍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关键问题。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对方在后续的诉讼中仍然故意缺席,法院可能会根据其行为的情节轻重,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如罚款、拘留等。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法律程序和法院的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700078.html

起诉两次离婚对方故意缺席怎么处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