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销售假药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会对公众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在法律层面上,对此有着明确而严格的处罚规定。
如果销售假药的行为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标准,那么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即便不构成犯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这可能包括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对于销售假药的单位,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总之,销售假药的行为绝对不能被容忍,法律的严格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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