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一般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对于该罪的处罚,《刑法》有明确规定。在量刑方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确定。除了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刑罚,如掺入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种类、数量、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悔罪表现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严重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这也提醒广大生产者和销售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共同维护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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