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彩礼离婚归谁抚养
男方彩礼在离婚时的归属通常与彩礼的性质以及具体情况有关,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则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关于彩礼,一般情况下,如果彩礼是按照习俗给付的,且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那么彩礼通常不予退还。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还部分或全部彩礼。彩礼的归属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而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品德修养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实际处理离婚案件时,彩礼和抚养权问题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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