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真的能给自己赔吗?90%车主都搞错了!
“交强险”作为车主每年必买的强制保险,很多人误以为它能在事故中“包揽一切损失”,甚至有人问:“交强险可以给自己赔吗**?”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车主的核心权益,我们就从法律和实操角度,揭开交强险的“真面目”。
交强险的核心作用:保护第三方,而非自己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核心功能是保障事故中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交强险的赔付对象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划重点: 如果你是事故责任方,交强险只会赔偿对方的损失,不会赔付你自己或车上人员的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
特殊情况:自己可能获赔的两种情形
虽然交强险主要针对第三方,但在特定场景下,车主或乘客也可能间接受益:
- 对方全责时:若事故由对方车辆全责,对方的交强险会赔偿你的损失(包括人身和财产)。
- 本车人员被认定为“第三者”的极端情况:驾驶员下车后被本车碰撞,可能被法院认定为“第三者”而获赔(需结合具体案情)。
但需注意:这类情况属于法律争议点,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直接通过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想保障自己?必须搭配商业险!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较低(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且无法覆盖自身损失。强烈建议车主补充以下商业险:
- 车损险:赔付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
-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司机和乘客的医疗费用;
- 三者险:弥补交强险保额不足的问题。
建议参考:
如果发生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若对责任划分或理赔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误解条款而错失赔偿权益。
相关法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小编总结:
交强险的本质是“为他人兜底”,而非“给自己保障”。车主需清醒认识到:交强险不能覆盖自身损失,必须通过商业险构建完整的风险防火墙,与其纠结“交强险能否赔自己”,不如提前规划“车险组合方案”,才能真正做到行车无忧!
文章核心思想提炼:
- 交强险的核心是保障第三方,而非车主自身;
- 特殊情形下的自身获赔需依赖法律认定,并非默认权益;
- 完善保障必须依靠“交强险+商业险”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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