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多长时间算老赖
欠款不还不一定就会成为老赖,只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才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
所谓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事领域中,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单纯的欠款时间长短并不是判断是否成为老赖的直接标准。
如果债务人只是欠款,但双方并未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此时不能称之为老赖。只有当债权人将债务人到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而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这时才可能符合老赖的条件。
即使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可能因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暂时无法还款,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简单地将其认定为老赖。只有那些明明有能力履行却故意逃避、抗拒执行的人,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在认定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履行意愿、行为表现等。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一系列的限制和惩戒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招投标等,这对其生活会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不能单纯以欠款时间来判断是否为老赖,而要综合考虑法律程序和被执行人的具体行为表现等因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