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一年被辞退怎么赔偿
工作未满一年被辞退,具体的赔偿要根据辞退的原因等情况来确定。
工作未满一年就被辞退,在确定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要明确辞退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性情形而被辞退,那么通常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存在这些过错,而随意辞退,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非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员、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未满一年的,通常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劳动者,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本来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时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还需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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