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啥区别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主要有鉴定标准、鉴定目的、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区别。
工伤鉴定和存在多方面的明显差异。首先,在鉴定标准上,工伤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伤残鉴定通常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标准。其次,从鉴定目的来看,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以便给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鉴定则更多是为了明确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所造成的残疾程度,用于民事等。再者,适用范围也不同,工伤鉴定适用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鉴定可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多种情形。此外,工伤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而伤残鉴定可能由司法鉴定机构等负责。在程序上也有差别,工伤鉴定通常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伤残鉴定相对较为直接。另外,两者在赔偿项目和金额计算上也存在不同,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民事赔偿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总之,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虽然都是对身体损伤程度的评定,但在诸多方面有着显著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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